東莞控股公司永續中票承銷商采購項目澄清通知
各投標人: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有限公司受東莞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東莞控股公司永續中票承銷商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現就本項目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部分內容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投標人資格要求
“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金融機構或經其唯一授權的省/市級分支機構,不接受同一金融機構2家或以上分支機構參與投標, A包投標人應為券商類金融機構,B包投標人應為銀行類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必須獲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獨家授權其參加本次投標的授權書(詳見附件中獨家授權委托書)”修改為“(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金融機構或經其唯一授權的省/市級分支機構,不接受同一金融機構2家或以上分支機構參與投標, A包投標人應為券商類金融機構,B包投標人應為銀行類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必須獲得該金融機構獨家授權其參加本次投標的授權書,授權書格式自擬(附件中獨家授權委托書格式僅供參考)”。
以上澄清通知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若招標文件與本澄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通知為準。各投標人可登錄本項目公告發布媒體下載本澄清通知,如未能及時登錄本項目公告發布媒體下載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上級單位:東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人:東莞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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